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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微电子: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

时间:2023-03-23 19:55:04    来源:证券之星

 证券代码:688511     证券简称:天微电子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公告编号:2023-023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


【资料图】

  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

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。

   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 2023 年 3 月 23 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

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《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

的议案》,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(以下简称“募投项

目”),即“新型灭火抑爆系统升级项目”、“高可靠核心元器件产品产业化项

目”和“天微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”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。本

次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、投资总额、实施主体,不会对募投

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。

   公司监事会、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,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

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。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,现将

相关情况公告如下:

   一、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

   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《关于同意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

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》(证监许可〔2021〕1969号)同意,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

发行人民币普通股(A 股)股票2,000.00万股,每股面值1元,发行价格为每股

人民币28.09元,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,180.00万元,扣除各项发行费用(不

含税)人民币5,325.60万元后,募集资金净额为50,854.40万元。

   截至2021年7月26日,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50,854.40万元已全部到位,并

由四川华信(集团)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

进行了审验,并出具了“川华信验(2021)第0060号”《验资报告》。公司依照规

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,并与保荐机构、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

订了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》。

     二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

     截至2022年12月31日,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: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单位:人民币万元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计划使用募集资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截至 2022 年 12 月     原计划达到预定可

序号        项目名称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金投资额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31 日累计投入金额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使用状态日期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合计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50,854.40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12,233.93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-

     三、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说明

     (一)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概况

     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,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,在募投项目实施主

体、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,拟将首发募投项目达到

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,具体如下: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延期后达到预定可使用

序号        项目名称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状态日期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状态日期

     注:除上述变更外,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、建设内容等未发生其他变更。

     (二)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

     公司“新型灭火抑爆系统升级项目”建设地点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感知

物联网产业园西北侧,全部利用公司自有土地新建,建设内容包括厂房、办公室、

万级和十万级无尘车间等;“高可靠核心元器件产业化项目”建设地点位于四川

省成都市双流区感知物联网产业园西北侧,全部利用公司自有土地新建,并对厂

房进行适应性装修改造。受地方性政策、公司实际经营情况、市场环境等多方面

因素的影响,导致公司“新型灭火抑爆系统升级项目”与“高可靠核心元器件产

业化项目”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进度的时间较规划有所滞后,从而造成整体项目

实施延期。

  公司“天微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”拟在现有工程技术中心基础上进行研发

中心建设,通过装修改造现有建筑,购置先进设备,招募行业内高水平技术人才,

将研发中心建设成为一个集技术研究、技术落地、技术成果输出于一体的平台,

始终保持公司研发中心技术的先进性和前瞻性。目前该项目仅完成部分土建施工

及消防验收,部分研发课题所涉及的设备采购、安装调试、项目试运行等工作。

因项目建设地为现有车间,现有车间及人员需在“新型灭火抑爆系统升级项目”

与“高可靠核心元器件产业化项目”建设后搬至新场地,其实施进度受“新型灭

火抑爆系统升级项目”与“高可靠核心元器件产业化项目”的进度影响,致使完

成整体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进度的时间较规划有所滞后,从而造成整体项目

实施延期。

  综上,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,公司决定将“新

型灭火抑爆系统升级项目”、“高可靠核心元器件产品产业化项目”和“天微电

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”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延期至 2024 年 7 月 30 日。

  四、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

  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,未改变

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、投资总额、实施主体等,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

性的影响。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

形,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,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,符合有

关法律、法规和《公司章程》的相关规定。

  五、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

  (一)审议程序

  公司于 2023 年 3 月 23 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

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《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》,同意公司

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(以下简称“募投项目”),即“新型灭

火抑爆系统升级项目”、“高可靠核心元器件产品产业化项目”和“天微电子研

发中心建设项目”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至 2024 年 7 月 30 日。

  公司监事会、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,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

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。该事项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

形,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。

  (二)独立董事意见

  我们审阅了公司《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》,并听取了

公司管理层的意见,我们认为:“新型灭火抑爆系统升级项目”、“高可靠核心

元器件产品产业化项目”和“天微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”延期是基于公司实际

情况作出的谨慎调整,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,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,符

合公司发展战略。且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

次会议审议通过,履行了必要的程序,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符合《上

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》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 2 号——上市公司募

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(2022 年修订)》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

法(试行)》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 1 号—

—规范运作》和公司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》等相关规定,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

股东、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。

  因此,我们同意《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》。

  (三)监事会意见

  经审议,监事会认为: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仅涉及项目进度

的变化,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、实施主体,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

质性的影响。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

利益的情形,符合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 2 号——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

的监管要求》(以下简称“《募集资金监管要求》”)、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

股票上市规则》及公司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》等相关规定,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

的利益,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。

  (四)保荐机构核查意见

  经核查,保荐机构认为,天微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

经公司董事会、监事会审议通过,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,符合相

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符合公

司实际情况,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及内容,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实质性影

响,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,不会对公司的正

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。综上,国金证券对天微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

目延期事项无异议。

  特此公告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董事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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